财税[2007]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
1.濒危动物、植物及其制品;
2.盐、溶剂油、水泥、液化丙烷、液化丁烷、液化石油气等矿产品;
3.肥料(除已经取消退税的尿素和磷酸氢二铵);
4.氯和染料等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除外);
5.金属碳化物和活性碳产品;
6.皮革;
7.部分木板和一次性木制品;
8.一般普碳焊管产品(石油套管除外);
9.非合金铝制条杆等简单有色金属加工产品;
10.分段船舶和非机动船舶。
二、调低下列商品的出口退税率
1.植物油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2.部分化学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9%或5%;
3.塑料、橡胶及其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4.箱包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其他皮革毛皮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5.纸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6.服装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
7.鞋帽、雨伞、羽毛制品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
8.部分石料、陶瓷、玻璃、珍珠、宝石、贵金属及其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9.部分钢铁制品(石油套管除外)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财税〔2003〕46号)规定的内销海洋工程结构物仍按原退税率执行;
10.其他贱金属及其制品(除已经取消和本次取消出口退税商品以及铝箔、铝管、铝制结构体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11.刨床、插床、切割机、拉床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柴油机、泵、风扇、排气阀门及零件、回转炉、焦炉、缝纫机、订书机、高尔夫球车、雪地车、摩托车、自行车、挂车、升降器及其零件、龙头、钎焊机器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9%;
12.家具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或9%;
13.钟表、玩具和其他杂项制品等出口退税率下调至11%;
14.部分木制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15.粘胶纤维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
三、下列商品改为出口免税
花生果仁、油画、雕饰板、邮票、印花税票等。
四、执行时间
以上商品出口退税率调整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出口企业在2007年7月1日之前已经签订的涉及取消出口退税的船舶出口合同,在2007年7月20日之前持出口合同(正本和副本)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的,准予仍按原出口退税率执行完毕。对在2007年7月20日之前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一律按取消出口退税执行。
有对外承包工程资质的出口企业在2007年7月1日之前已经中标的长期对外承包工程或已经签订价格不能更改的长期对外承包工程合同所涉及的出口设备和建材,凡在2007年7月20日之前持有效中标证明(正本和副本)或已经签订的长期对外承包工程合同(正本和副本)及工程概算清单,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的,准予仍按原出口退税率执行完毕。对在2007年7月20日之前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一律按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执行。
这次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控制外贸出口的过快增长,缓解我国外贸顺差过大带来的突出矛盾,改善出口商品结构,抑制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促进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进出口贸易的平衡,减少贸易摩擦,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调整的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取消了一批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的出口退税,主要有动植物及其制品、水泥、化肥、部分矿产品和化工品;二是降低了一大批技术含量较低、附加值较低的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主要有植物油、塑料和橡胶及其制品、纸制品、服装、鞋帽、钟表、玩具、部分钢铁制品、部分机械产品;三是将少量商品的出口退税改为出口免税,如花生果仁、油画等。
《通知》同时规定,这次政策调整不设过渡期,但考虑到一些造船合同和对外工程承包合同,由于一般期限较长,价格难以调整,因此规定,对此前已经签订的船舶出口合同和工程中标或已经签订的价格方面不能更改的长期对外承包工程合同涉及的出口设备和建筑材料,于7月20日前在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的,准予仍按原出口退税率执行完毕。
五、219种机械产品出口退税率降低2~8个百分点
按《通知》规定,机械产品降低出口退税率的共有219个海关税号,其中8位数税号161个,10位数税号58个(其中摩托车49个),简称219种(按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统计范围,下同),约占机械产品进出口统计税号的15%左右。降税的产品分为三类情况:一是属于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的产品;二是技术含量较低、附加值较低的产品;三是竞相压价、恶性竞争出口,容易引发贸易磨擦的产品。
这次降税的产品中有些产品的降税幅度较大,如机械零部件(链条、标准件、弹簧),各种工具(电动、风动、液压、金属加工、农用),磨料磨具等。主要情况是:
出口退税率由17%降到9%的有:电动工具、风动工具和液压等其他动力工具,油罐或货柜挂车及半挂车,180马力以下柴油机,机动车辆用车窗玻璃升降器等;
出口退税率由13%降到5%的有:磨具磨料及其相关制品,金属链条、标准紧固件和弹簧,金属容器,钢铁制品,铸铁件和铸钢件,金属加工用工具,贱金属焊条、焊丝和电极等;
出口退税率由17%降到11%的有:刨床、插床、拉床、锯床或切断机;
出口退税率由11%降到5%的有:用于农业、园艺或林业的手工工具等;
出口退税率由13%降到9%的有:排量≤50毫升车用往复式发动机,摩托车及其零部件,部分泵及其零件,部分通风机、鼓风机及其零件,部分阀门及其零件,大部分电导体,钎焊机等;
出口退税率由11%降到9%的有:功率≤14千瓦单缸柴油机,转速在10000转/分以下离心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