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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技师与高级技师资格认定报名的通知
关于技师与高级技师资格认定报名的通知
日期:2010-5-31 15:50:05 [添加到我的收藏夹]

附件1:

申请技师考核认定的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技师考核认定
1、已被企业内聘为技师满一年的;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生产一线工作及从事技术指导、工艺操作满2年的;
3、从事专业技能工种工龄满12年;
4、从事专业技术工种连续工龄满10年,或累计工龄满15年,有突出的业绩,经企业评审确认为本企业技术骨干的;
5、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专业技能工作工龄满2年的;
6、经福安市电机工程学会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考核,确认技能专长达到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者;
7、有本专业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的;
8、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并获省技术革新三等奖,设区市技术革新二等奖以上者;
9、被设区市及以上政府授予技能类荣誉称号或获设区市及以上比赛优胜者。

 

附件2:

申请高级技师考核认定的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高级技师考核认定
1、已被企业内聘为高级技师满一年的;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在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指导、工艺操作满2年的;
3、从事专业技能工种工龄满18年;
4、从事专业技术工种工龄满15年,在企业生产过程和科研项目中,解决企业重要的技术性难题,在技术改造、设备安装或调试中起重要作用,受到企业或上级单位表彰的;
5、已获得技师职业资格,从事本专业技能工种工龄满2年的;
6、获省级政府及以上授予技能类荣誉称号或参赛优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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